规章制度
外籍教师及留学生安全保卫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7-05-25 浏览次数:0 次
外籍教师及留学生安全保卫管理制度
为确保外籍教师及留学生在本校愉快工作,顺利完成学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留学生,要遵守中国的法律,遵守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从事与身份不相符的经济、政治社交活动。
二、外籍教师及留学生自入校即日起,填写《外国人暂住申请表》并及时上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。
三、为确保外宾安全,外籍教师及留学生必须服从学校铁统一管理,统一安排住宿,未经校方许可,不得擅自联系住处。
四、外宾出石市者需要向本校外事处请假,晚上外出者要遵守本校作息时间归校,会见客人需填写《会客表》,会见客人时间不能超过23点。
五、外籍教师、学生遇有社会活动,必须与保卫处取得联系,同时将活动地点、内容及人员数报保卫处,并采取适当的保卫措施。
六、外籍教师及留学生临时回国,应向校方提出申请,在市公安局出生入境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,批准后方可出境。
七、违反中国法律,被处以治安拘留的。给予留校试用,试读以上处分。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处理的,给予解聘开除处分。
八、有反对我国政府和政治制度言行者,情节轻微的。给予警告处分。造成轻度不良后时或态度不好的,给予解聘开除学籍处分。